在日生活
经营管理签证的三个误区
现行规则不只看注册公司和资本金,还会核对雇员、经历、日语与经营实态。
最后更新:
先说结论
从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起,新申请适用更严格的现行基准;有公司、有地址或只放资本金都不等于符合。
按顺序做
现在要做什么
先确认规则版本
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起,经营管理(経営・管理)的许可基准已经修改。先从入管现行页面下载说明和材料表,不再沿用旧条件。
误区一有公司就行
登记公司或挂名董事不等于实际经营。入管会看你是否真正参与重要经营决定、业务是否持续,以及有没有适合规模的独立事业场所;住宅兼用原则上不被认可。
误区二只看资本金
新基准要求用于事业的财产总额达到三千万日元以上,同时还要雇用至少一名符合范围的常勤职员。两项是并列核对,不是二选一。
误区三计划书就够
申请人还要有相关硕士等学位或三年以上经营管理经历;申请人或常勤职员需达到规定日语水平,新事业计划也要由规定的经营专业人士确认。
把经营证据备齐
准备场所、资金去向、雇用、业务合同、必要许可和计划依据。经营后还要按规定办理税务、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,更新时会查看履行情况。
现有持有人另核对
旧规则下已经持有该资格的人,在二〇二八年十月十六日前办理更新时有过渡审查,但不是自动更新;仍会看经营状态和达到新基准的可能。
需要看办理细则时
去官方网站看详细说明
去官方页面确认最新要求
出入国在留管理厅